困难救助
一、 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详细了解申请人申请帮扶救助的原因及其生活情况。
二、 申请人需准备特困救助的材料如:贫困申请书面材料、社区或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据、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本人及直系家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 申请人向职工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四、 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提出的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五、 工作人员将在一周内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同时填写困难职工调查表。
六、 工作人员将书面材料录入网络系统并呈领导批示,确定救助对象。
七、 资金到位后,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审批合格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八、 资金发放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进行电话回访。
九、 工作人员将书面材料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