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职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二、填写劳动者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失业(待业)人员登记表。
三、有无求职愿望。
四、如果有求职愿望的,填写求职登记表、录入求职登记表。
五、求职者是否接受职业指导。
六、接受职业指导的求职人员可以推荐培训。
七、不接受职业指导的,为求职人员开具介绍信。
八、跟踪反馈:未录用的如果还有求职意愿的继续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