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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10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苏木镇工会、旗直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社区工会:

旗总工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要及早策划安排、及早做好准备。要对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分类、数量和分布,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的内容和结构,并将各种类型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职工档案管理”模块上。网上建档要做到属地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时间
  20151030——20151120

二、调查摸底范围

建立工会组织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各企事业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系统)职工。

三、调查摸底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基本生活仍难以为继的职工。

2、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但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疾病、子女教育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原则上意外致困户的家庭人均收入应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00%--500%以内。

农牧民工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村牧区户籍人员。困难农牧民工应符合(一)至(三)款所规定条件且加入工会组织。

本条中所指职工,一是指在岗职工、灵活就业(有事实劳动关系)人员、下()岗职工(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满两年的失业人员;二是指有特殊情况的退休、离休、病退、病休、内退人员等。第一类职工如符合建档救助标准可使用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进行救助;第二类职工原则上使用除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外的自有资金进行救助。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搞好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确保2016年“两节”送温暖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入户调查。要深入困难职工家中,逐户核实情况,做到一户一表,确保真实反映困难职工情况。对于存在上报虚假困难职工信息的单位,取消享受一切救助活动的资格。

3、健全困难职工档案,逐级审核上报。要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核实已建档的困难职工档案资料,要抓紧时间对信息不全的档案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上报,已脱贫或情况发生变化的职工应从困难职工档案库中及时调整注销;新增加的困难职工要准确录入,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务必于1210日前完成网上建档录入和审核工作,上报旗总保障部。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困难职工实名制汇总表报送旗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将不列入本年度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4、实施“暖心工程”。在寒冬来临之前,各基层工会要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入户走访调查,今年的重点是困难农牧民工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符合条件的建档,有针对性对这部分困难职工实施“暖心工程”,即每户按一吨煤的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煤)的形式发放。

联系人: 王娟  张妙竹

联系电话:0478-5914896  邮箱: zqghbzb@163.com

 

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具体操作说明

        22015年度困难职工统计表

          3、困难职工申报所需提供材料

          4、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

          5、困难职工档案表

          6、临时救助档案表

   7、实名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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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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